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安康埃普诺年产12万吨硅碳负极材料项目、安康高新区亚定点医院项目和安康市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0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邮箱:sxak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 理 日 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1 |
安康埃普诺年产12万吨硅碳负极材料 |
安康市高新区先进制造产业园 |
安康埃普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晨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2日 |
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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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康高新区亚定点医院 |
安康高新区科技路18号 |
陕西安康高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2日 |
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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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康市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 |
岚皋县岚河流域,主要涉及岚皋县城关镇、佐龙镇、蔺河镇、南宫山镇、孟石岭镇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
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2日 |
报告书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