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7:33 来源:法制环评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陕西苏秦佳宏药业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双烯醇酮醋酸酯暨年产260吨黄体酮和陕西宏达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姜提取物研究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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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陕西苏秦佳宏药业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双烯醇酮醋酸酯暨年产260吨黄体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doc

 

 

环函〔20229

 

202217

2

关于陕西宏达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姜提取物研究基地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doc

 

环函〔202210

 

20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