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安康本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头富硒生猪繁育一体化养殖基地、汉阴县凤凰山隧道及引线工程、陕西华禾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功能分离新材料及植物提取绿色循环发展等10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传真:0915-3283215
邮箱:sxak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安环函〔2021〕279号
|
2021年10月20日 |
|
2 |
安环函〔2021〕276号
|
2021年10月20日 |
|
3 |
安环函〔2021〕285号
|
2021年10月20日 |
|
4 |
安环函〔2021〕281号
|
2021年10月20日 |
|
5 |
安环函〔2021〕277号
|
2021年10月20日 |
|
6 |
安环函〔2021〕280号
|
2021年10月20日 |
|
7 |
安环函〔2021〕282号
|
2021年10月20日 |
|
8 |
安环函〔2021〕283号
|
2021年10月20日 |
|
9 |
平利县矿区作业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重晶石粉加工厂节能技改项目(陕西省平利县洛河镇刘家沟重晶石矿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84.doc
|
安环函〔2021〕284号
|
2021年10月20日 |
10 |
安环函〔2021〕278号
|
2021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