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22号)规定,现对安康市金圆旋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陕西金龙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申请办理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9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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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站
单位名称 |
设施所在地 |
经营方式 |
经营规模 |
许可证号 |
经营类别 |
申领类别 |
安康市金圆旋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康市平利县长安镇石牛村 |
收集 贮存 处置 (水泥窑协同处置) |
5万吨/年 |
HW6109020007 |
见附表 |
变更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