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平利县长安镇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邮箱:sxak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 目 概 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平利县长安镇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 |
平利县长安镇高原村二组 |
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
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平利县长安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位于平利县长安镇高原村二组,填埋场占地22000m2,有效库容5.0万m3,设计填埋量11t/d,服务年限10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填埋库区、拦渣坝、渗滤液收集池、配套的污水管网及环保处理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95万元,占总投资的31.7%。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平利县长安镇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报批版).docx |
公众参与采用网络、报纸公示及现场张贴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