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月17日拟作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7 16:15 来源:辐射站 刘媚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22号)规定,我局拟对安康市金圆旋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陕西金龙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单位的申请经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0年11月17—2020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话:0915-3291200  传  真:0915-3283215    邮  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层安康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站

 

 

单位名称

设施

所在地

建设项目环评

批复情况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经营

方式

经营规模

经营类别

 

康市金圆旋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金龙水泥有限公司

 

安康市平利县长安镇石牛村陕西金龙水泥有限公司院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86日作出关于安康市金圆旋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5万吨/年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19]34号)

HW6109020007

 

 

2020.11.24日至2025.11.23日

 

 

 

收集

贮存

处置

5万吨/年

HW02等29个大类372个小类

见附件3:申请经营类别(公示版PDF文件

附件: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PDF文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pdf

2、市场主体环境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环境信用责任书.pdf

3、申请经营类别(公示版PDF文件)申请经营类别(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