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0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8 08:51 来源:法制环评科 曹兰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9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邮箱:sxak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序号

   

   

   

   

   

   

报告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1

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重大变动)项目

宁陕县、石泉县境内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20-10-24

宁石高速变更环评报告书.docx

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公众参与说明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公参说明.docx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