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9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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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25000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
受 理 日 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1 |
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重大变动)项目 |
宁陕县、石泉县境内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西安同展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2020-10-24 |
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公众参与说明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公参说明.docx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