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0 10:11 来源:辐射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安康尧柏江华水泥有限公司新江华110千伏变电站接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310—2021年316日(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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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文时间

1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

安康尧柏江华水泥有限公司新江华110千伏变电站

接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环函〔2021〕60国网尧柏水泥新江华110KV接网工程批复.doc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