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汉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不断巩固和提高安康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汉滨区政府成立了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及城管执法、生态环境等14个部门和辖区28个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区环保督察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教育组、巡查督察组三个工作组。
为保障治霾工作顺利开展,汉滨区政府配套出台了《关于印发汉滨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执法责任清单的通知》《镇办吹哨部门报到实施办法》,将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形成人人参与、合力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的态势。
截至目前,区治霾办一是对市治霾办交办22个污染问题,及时转办各责任单位,督促完成了19项问题整改,3项目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二是印制并组织相关镇办在禁放区域张贴了《关于禁止中心城区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2000份。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宏泰商混站停车场、人和物流园等7个污染问题现场查处,明确了整改措施。四是对老城、江北、新城、张滩、建民、吉河、关庙等镇办按照“镇办吹哨,部门报道”机制上报的269个问题,进行了研判,迅速交办各相关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
下一步,区治霾办将继续严格落实市政府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会议和《安康中心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紧盯目标任务,切实克服人员力量、设备实施、技术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完成市区交办的各项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