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打响金秋秸秆禁烧攻坚战 全力防控“第一把火”

发布时间:2019-09-02 17:39 来源:

9月2日,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对秋季秸秆焚烧"第一把火"的违法行为人、有关镇办村组责任人进行从快查处。

一是经济处罚到位。8月31日,安康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对建民办七里沟社区一组村民朱某某将捡种已统征地块上种植的花生秸秆,在自家房外进行露天焚烧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查处,汉滨区环境监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对当事人朱某某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处以500元罚款。当事人朱某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现场向执法人员交纳了罚款。

二是责任追究到位。汉滨区环保督查办将案件线索已移送区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启动党纪政纪追责程序,始终实行严肃问责,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戴上“紧箍咒”。

三是公开曝光到位。汉滨区通过各级媒体向社会各个方面进行公开曝光,《汉滨新闻》《汉滨融媒》《汉滨时报》《秦巴明珠》和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网站对该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从而震慑了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四是通报批评到位。中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对禁烧工作管控不力、反应迟缓的有关镇办村组责任人在全区进行了通报批评,希望有关镇办村组责任人要举一反三,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各镇办要引以为戒,迅速行动,坚决贯彻“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切实完善禁烧网络管控,严格落实责任措施,加强执法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因焚烧秸秆而引发的环境污染行为。

今后,汉滨区将始终立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大局,坚实扛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和监管措施,紧盯各镇办第一把火、第一股烟,严查快处,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防控,重要时段实行不间隔巡查,对发现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坚决实行经济处罚、责任追责、公开曝光、通报批评的“四个到位”措施,全面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