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宁陕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9-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表决,会议决定批准该《规划》。
会上,县政府提请审议《宁陕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了《规划》编制情况,分别对《规划》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存在问题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汇报,随后,《规划》编制单位由就《规划》编制依据和目的、创建程序、主要内容、指标达标情况及措施等进行了详细报告。
会议认为,该《规划》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我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发展县情。《规划》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现实性,是一个较为完善的规划。
会议要求,《规划》审议批准后,要以生态建设为统领、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充分结合宁陕县县情,统筹《规划》内容,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各项措施,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在《规划》的一切内容服从和服务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力争2022年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3年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