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安康市共监测15个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白河县红石河水源地、白河汉江干流城区和白石河口水源地、汉阴县大木坝绿源水源地、岚皋县四季河苍水水源地、平利县供水公司水源地、平利县石牛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紫阳县西门河水源地、紫阳县汉江抽水站水源地、紫阳县长滩沟水源地、旬阳县冷水河饮用水源地、镇坪县小石砦河水源地、宁陕县渔洞河水源地共12个水源地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汉阴县水源地、岚皋县蔺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石泉县水电站库区水源地共3个水源地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汉阴县:大木坝绿源水源地在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设置监测断面进行采样;汉阴县水源地在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设置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白河县:白河县红石河水源地、白河汉江干流城区和白石河口水源地监测点位均设在水源取水口上游100 米处。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3米处。
宁陕县:渔洞河水源地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公里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3米处。
紫阳县:西门河水源地和长滩沟水源地监测点均位于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汉江抽水站水源地监测点位于取水口周边100米范围内。
岚皋县:四季河、蔺河水库水源地均在水源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进行采样。
旬阳县:冷水河水源地在水源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采样在河断面中心处,采样深度为水深的1/2。
镇坪县:小石砦河水源地水源取水口附近设置监测断面。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2米处。
平利县:平利县供水公司水源地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石牛河水源地在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石泉县:石泉水电站库区水源地在自来水公司取水口上游100 米处设置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 米。
(二)监测项目
15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进行评价,评价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15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标率100%。
2019年第二季度安康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
县 |
水源名称(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1 |
白河县 |
白河县红石河水源地 |
河流型 |
达标 |
- |
2 |
白河县 |
白河汉江干流城区和白石河口水源地 |
河流型 |
达标 |
- |
3 |
汉阴县 |
汉阴县水源地 |
湖库型 |
达标 |
- |
4 |
汉阴县 |
汉阴县大木坝绿源水源地 |
河流型 |
达标 |
- |
5 |
岚皋县 |
岚皋县四季河苍水水源地 |
河流型 |
达标 |
- |
6 |
岚皋县 |
岚皋县蔺河水库饮用水 |
湖库型 |
达标 |
- |
7 |
平利县 |
平利县供水公司水源地 |
河流型 |
达标 |
- |
8 |
平利县 |
平利县石牛河饮用水源地 |
河流型 |
达标 |
- |
9 |
紫阳县 |
紫阳县西门河水源地 |
河流型 |
达标 |
- |
10 |
紫阳县 |
紫阳县汉江抽水站水源地 |
河流型 |
达标 |
- |
11 |
紫阳县 |
紫阳县长滩沟水源地 |
河流型 |
达标 |
- |
12 |
旬阳县 |
旬阳县冷水河饮用水源地 |
河流型 |
达标 |
- |
13 |
石泉县 |
石泉县水电站库区水源地 |
湖库型 |
达标 |
- |
14 |
镇坪县 |
镇坪县小石砦河水源地 |
河流型 |
达标 |
- |
15 |
宁陕县 |
宁陕县渔洞河水源地 |
河流型 |
达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