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岚皋县花坝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邮箱:akssthjjfz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 目 概 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岚皋县花坝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
岚皋县花坝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
岚皋县花坝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
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岚皋县花坝水电站位于岚皋县佐龙镇,工程等级为IV等小(1)型水电站。该电站于1997年始建,主要建筑物由重力式闸坝、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主厂房内安装3台立轴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3000kW,总装机9000kW(3000x3kW)。本次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不涉及大坝,保留原发电厂房,不破坏其主体结构,将原主厂房内3台水轮发电机机位改为2台机位,并将每台水轮机组更换为3480kW规模仍置于原主厂房内,将另1台12500kW机组置于原主厂房右岸下游扩建发电厂房内,紧邻原厂房安装间布置,安装辅助设备。新建一条引水系统为12500kW水轮发电机组独立引水系统,包括新建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室和压力管道等。在大坝左岸安装一台500kW生态泄流发电小机组,发电引水流量4.62m3/s保证大坝下游脱水河段生态修复的要求。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后装机规模由9000kW(3×3000kW)扩容至19960kW(2×3480kW+12500kW+500kW),年平均发电量由4200万kW·h扩大为6990万kW·h。本项目总投资7827.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占总投资的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