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相关要求,经征求各县(市区)意见,2025年拟对全市90家企业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其中汉滨区22家,汉阴县19家,石泉县3家,宁陕县4家,平利县3家,岚皋县3家,旬阳市1家,白河县20家,镇坪县2家,紫阳县10家,高新区2家,恒口示范区1家。现将拟实施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期限: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
联系人:刘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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