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于2016年、2018年和2021年对陕西省开展了两轮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并反馈了督察报告。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高站位、高质量扎实推进督察整改落实,以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实地调研,一线督导典型案例等重点问题整改;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定期研判调度,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省政府其他领导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同向发力,共同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各市(区)、各省级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紧盯反馈问题,压紧压实责任,实施有力举措,形成了上下一心、齐抓共治的整改工作格局,督察整改成效明显。
截至2024年年底,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0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转办的3020件群众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督察组移交的21个责任追究问题,对273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责令35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其余整改问题均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落实;转办的2163件群众信访问题已办结2152件,阶段性办结11件;督察组移交的5个责任追究问题,对101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责令16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
下一步,陕西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重点领域和问题短板,不折不扣持续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质量完成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谱写美丽陕西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