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总体部署,根据《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第一批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的通告》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直面时间紧、任务重、审查难度大等困难,主动出击,多措并举,于6月23日提前完成上半年16个行业、3个通用工序99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工作。
改革后的排污许可证是每个排污单位必须持有的“身份证”,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是排污单位守法、执法单位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基本依据。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要求,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成立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二是完善机制。建立企业自审、分局初审、技术方复审、市局终审的四级联审制度,完善机制,规范填报,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切实保障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三是强化监管。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完善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对持证企业违法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下半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树立持证排污意识,同时开展证后执法检查,形成政府综合管控、企业依证守法、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