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安康市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遵循规律、诚信整改,以铁的手腕和决心,扎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2018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省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2019年5月9日,督察组正式向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及时进行研究,市整改办对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出29个问题,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寇全安副市长带队多次深入县区进行调研,并多次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讨论,对问题整改提出指导性意见。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整改办制定形成了全市《整改方案》。
为了确保整改成效,市上还制定了《安康市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暨“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坚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