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噪声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要求,我省10个设区市共计108个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顺利完成建设和数据联网工作。
2023年以来,在省厅监测处的指导下,省监测站组织技术力量通过普查监测、比对监测、历史数据对比评价等多种方式对自动监测点位布设的代表性、科学性、规范性等严格把关,点位数量和比例符合国家技术要求。为按时完成建设联网任务,省监测站采取周调度、月汇报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相关地市在站点建设联网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不断优化完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系统。
本次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成联网,标志着我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由手工到自动化、智慧化监测的重大转变。下一步,省监测站将继续完善运维管理、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等规章制度,确保噪声自动监测网平稳运行,用“真、准、全、快、新”的监测数据营造宁静和谐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