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发布 | ||
索引号 | szfgzbmssthjj/2024-0777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17时15分 |
为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污染和受污染土壤的环境影响,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促进土壤健康和永续利用,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针对工矿企业和已污染土壤设定3项指标,具体是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行动计划》按照3个“坚持”原则,从源头预防、源头减量、源头治理3方面发力,协同治理、降本增效。坚持预防为主,推动源头预防,从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绿色化转型、加强工艺技术革新、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等方面,源头减少土壤污染产生,节省后期环境治理成本。坚持协同发力,加强源头减量,通过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化工园区环境管理,排查整治管网泄漏、严控涉重金属污染排放、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和综合利用,协同水、气、固体废物等多要素污染防治。坚持分类施策,推进源头治理,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用地土壤的链条。强化农药、焦化等行业企业腾退地块和大型复杂场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逐步消除对敏感目标的环境风险。
《行动计划》提出4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包括完善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政策体系、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解决长期积累的严重污染问题、健全体制机制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部门、各地区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行动计划》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