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八批)

发布时间:2024-11-18 09:34 来源: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截止2024年11月17日20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77件,现将4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受理编号34号信访问题为:曙坪镇桃元村4组鸿利矿业有限公司开采,林地手续不全,非法开采,矿渣堆放在河道边,影响河道环境。 镇坪县 经核实,镇坪县鸿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有采矿、安全、林业、环保等审批手续,矿权人按照批准的林地审批范围和方式实施开采作业,未非法开采,但存在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后未恢复植被问题。该公司开采废料堆放在许可林地范围内,未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核查发现,该公司擅自加高原过河村道,影响河道行洪。 属实 镇坪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1)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补植补栽,恢复植被。 (2)对该公司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后未恢复植被行为立案查处。 (3)责令该公司停止占用河道行为,对加高部分的过河村道进行拆除,恢复河道原貌。 已办结  
2 受理编号35号信访问题为:曾家镇洪石乡到牛头店镇双河口水库南面,有施工队(无法提供具体信息)修建乡村道路,将路边挖掘的渣土直接倒入水库内,且压坏周边的植被。 镇坪县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为镇坪县千山村至水晶坪村机耕公路项目。该项目办理有林地、水保、环保等手续。开挖渣土转运至弃渣场和临时堆场处置,爆破、路基土方开挖过程中存在石渣滑落入水库及损毁路边植被问题。 属实 (1)镇坪县交通局监督施工单位立即对水位线以上渣土进行清理,2025年1月中旬前对水位线以下渣土清理到位。 (2)2025年3月路基完成后,施工单位负责对周边植被恢复到位。 (3)由镇坪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督促施工单位优化路基开挖工艺,落实污染防治管控措施,禁止乱排乱倒。 已办结  
3 受理编号36号信访问题为:2022年以来,建民办西山村750工程在建设当中,因为运输渣土的车辆未进行覆盖,导致渣土长期掉落在5.6组的中心道路上,扬尘严重,且在此期间将废土倾倒在1组的集体耕地内,导致无法正常耕种,并将废渣倾倒在5组的水田内,造成水田被损害。 汉滨区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建民办西山村750工程”实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康供电公司实施的安康750KV输变电工程。该工程于2024年9月至10月在西山村六组实施土方开挖,由安康锐利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渣土运输,渣土运输过程途经西山村五组、六组,车辆未覆盖,造成道路扬尘污染。项目施工中该公司占用西山村一组集体耕地4亩倾倒废土。信访反映的西山村5组水田实为集体林地。该公司在该地块倾倒弃土,毁坏林地面积2.24亩,未办理相关手续,违法占用林地属实。 属实 (1)汉滨区城管分局2024年11月9日责令该公司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并处罚款2000元。 (2)汉滨区建民街道办督导施工单位对西山村一组集体耕地内的废土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3)汉滨区林业局2024年11月10日对该公司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立案查处。 (4)汉滨区林业局2024年11月11日对执法队队长李某巡查监管不到位予以批评教育。汉滨区建民街道办纪委2024年11月12日对西山村监委会主任李某予以批评教育。 已办结  
4 受理编号37号信访问题为:城关镇刘湾社区4组和5组未设置垃圾桶,也未规划垃圾池,2017年省环保督察、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时,社区放了几个垃圾桶,督察组走后撤了垃圾桶,导致村民将垃圾随处乱扔。 旬阳市 经核实,旬阳市城关镇刘湾社区四组、五组地处旬阳市城乡结合部,因村庄院落道路狭窄未设置垃圾池。2017年至2021年刘湾社区在四组和五组居民点放置垃圾桶,共投放3次,每次投放垃圾桶8-10个,由人工中转垃圾。2021年旬阳市环卫所在刘湾社区五组小道路入口处、五组和四组道路交汇处各设垃圾箱1个,周边住户将垃圾投送到垃圾箱,但仍存在群众乱扔垃圾现象。 属实 (1)旬阳市城关镇11月11日在刘湾社区增设垃圾桶5个,安排专人收集、清运生活垃圾。 (2)旬阳市城管执法局将刘湾社区四、五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纳入2025年环卫一体化招标计划。 (3)旬阳市城关镇对辖区社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4)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旬阳市下发提醒函,责成旬阳市专题研究、细化措施,确保该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已办结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28103,邮政信箱:安康市A022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