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2 17:19 来源:法制环评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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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25000

序号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报告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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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

安康市岚皋县、平利县

安康市公路局

陕西晨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109

报告书

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