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高质量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厚植安康生态优势的建议 |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向诗兵 | 签发日期 | 2024-08-09 09:08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09:08 | 类别 | |
正文 |
高质量做好我市矿山生态修复,是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要求,也是厚植安康生态优势、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立市、保护优先,有效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但我市矿山生态修复还存在以下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是修复治理任务重。全市679个矿山,10个县区(市)均有分布,点多面广,修复治理任务繁重。据自然资源部门统计,全市矿山开采累计破坏环境面积1004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263个、破坏面积514公顷,生产矿山416个,破坏面积490公顷,已完成修复治理490.19公顷,尚未修复治理513.81公顷。同时,全市涉金属及石煤矿等多金属伴生的非金属矿山多达121家,汉滨、紫阳、白河、旬阳等被列为全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高风险治理区域。全市40座尾矿库也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风险。
二是修复治理难度大。目前国内对涉金属污染治理的成熟技术和成功案例不多,对矿渣综合利用的实用技术也较为缺乏,部分矿山环境问题的根治还需成熟的技术支撑。我市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大多数都需要采取综合性的工程措施,亩均治理成本多在3万元以上,如需水污染治理则治理成本更高。例如,紫阳县汉江流域红兴小平采石场等5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瓦板岩矿山,不涉及治污),投入项目资金757万元,治理恢复面积189亩,亩均治理成本4万元。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旬阳市尾矿库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进行闭库、回采、治理等需要资金投入1亿元左右。多数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不仅工程实施需要一个过程,而且治理成效的巩固显现和生态环境的完全恢复更是需要一个较长周期。
三是修复治理资金缺。目前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资金投入方面,主要是自然资源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项目资金,水利、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的项目投入缺乏。例如,旬阳实施汞矿区污染治理中,计划申请中省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8亿元,但实际到位仅1.08亿元。同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主要针对历史遗留矿山(无主矿山),大量长期停产缺乏治理资金的有主矿山无法争取治理项目资金支持。矿山企业整体实力不足,作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责任主体,大多数矿山企业都无力投入。
四是修复治理质效需提升。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多数矿山环境生态治理项目都存在“治渣”与“治水”不同步,或是仅限于“治渣”,缺乏综合治理。例如汉滨区洪山镇天池村历史遗留石煤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完成了对弃渣的治理,但被污染的溪水没有治理,渣堆下游的沟溪水仍呈黄褐色。部分已经验收的修复治理工程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质量缺陷。在部分正常生产矿山,企业实施的修复治理工程,建设标准明显偏低,渣土堆放不规范、防护不到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部分已经完成的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
五是矿山生态环境监管弱。机构改革时,乡镇土管所被撤销,致使乡镇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力量缺失。市县层面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又面临着力量不足、装备滞后、量大面广难以有效实时监管等问题,导致私挖滥采、盗采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给矿山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带来诸多被动。例如,由于对矿山生态环境缺乏日常实时监管,在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时,往往存在调查取证难、责任认定难等问题,致使赔偿责任无法落实到位。
几点建议:
一是综合施治,提升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质量。做好系统规划。涉金属和硫铁矿、石煤矿等多金属伴生的非金属矿山,在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时,要做好系统规划,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一体设计,有效统筹技术、监管、政策、投资等各方面的要素保障,“水”“渣”同治。实施协同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既要对污染环境实施综合治理,又要同步做好矿区源头防控,避免“一边治理、一边破坏”。对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要一体施工、一体验收、一体评价,避免单打独斗,影响综合治理成效。加快推动技术落后、资源浪费、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型矿山关停,探索建立长期不能正常生产的“僵尸”型矿山企业有效淘汰机制,提高矿权延续申请门槛,优化净化矿产开发市场环境。加大科技支撑。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院校主攻”的科技攻关机制,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矿山企业与相关科研院所加强技术研发合作,为我市矿山污水治理、矿渣有效综合利用等方面提供经济可行的技术支撑。积极争取中省政策和技术支持,推动我市矿山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把矿渣逐步消纳、“吃干榨净”。加大推进我市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理念、技术、工艺、设备全面升级,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推动我市矿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多措并举,着力破解资金投入难题。整合项目资金。一方面要切实整合自然资源系统内的生态修复、地灾防治、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另一方面要有效整合发改、环保、水利、林业、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相关项目资金,形成资金合力。做实修复基金。严格按照矿山企业生态修复基金提取要求,督促企业将生态修复基金按标准提取到位,加强修复基金的使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要牵头制定落实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与税务、银行、公安等单位有效加强对接,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企业负责人的资产情况的准确掌握了解,督促矿山企业加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资金投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打击转移资金资产、恶意逃避生态修复治理责任的行为。加大社会资本投入。对于不能有效履行矿山修复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策激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加大整合育龙头。目前全市大型矿山企业仅33家,且真正有实力的为数不多,企业实力决定着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投入能力,更关系着矿山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例如旬阳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是白银有色集团下属公司,拥有较强实力,在整个矿产行业较为低迷的阶段,2022年仍筹集716万元的资金,对泗人沟铅锌矿松树沟排土场进行了综合治理,取得了较好治理成效。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我市矿山整合升级发展规划,加快矿山整合力度,优化矿山布局和结构,培育实力强劲的矿山资源开发利用龙头企业,推动矿产资源集约利用、高效开发。
三是强化监管,提高依法监管水平。严格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的规划准入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空间准入、环境准入、规模准入和技术准入。严格矿权审批、出让、延续审查,禁止矿权私下转让。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市级分管领导牵头,自然资源部门召集,生态环境、水利、应急、林业等部门参与的矿山企业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对矿山企业定期现场巡查监管,定期开展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评估。利用矿山企业实施数字矿山、智慧矿山建设改造的机遇,健全智慧监管平台,有效提升矿山科学监管能力。依法加强追责。有效集中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综合执法,对损毁生态环境的要及时调查取证,落实治理责任。检察机关要加大对重点矿山生态环境损毁案件的提前介入,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落实环境损害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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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农工党安康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做好矿山生态修复 厚植安康生态优势的建议》(第23号)收悉,非常感谢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结合职能分工和工作实际对建议内容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抓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质量 (一)完善系统规划。针对白石河、蒿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重点任务,按照“全面排查、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治理”的工作要求,制定《蒿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完成《安康市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规划(2022-2030)》修编。同时为掌握我市风险防控区域环境污染现状,经调查评估,编制完成旬阳、紫阳、白河等5个县(市)重点矿区调查评估与综合整治总体方案。 (二)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印发了《〈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涉安康主要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确定我市“十四五”期间需启动整治工程47个,治理渣体223处382.16万方(政府151处271.16万方,企业72处111万方),明确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的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并将分解任务推进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环保督察工作重点,确保稳步推进重点流域矿山环境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启动实施治理渣堆100处220.37万方(政府76处190.31万方,企业24处30.06万方)。 (三)加强科技支撑。面临全国尚无酸性废渣治理有效经验的现状,按照“经济可行、技术可靠、环境改善”的治理原则,在白河县布袋沟开展KEP技术应用试点废渣经固化稳定化、新材料改性处理等技术方法后就近回填矿硐或采坑;实施紫阳县米溪梁废弃露天矿山废渣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完成紫阳县蒿坪镇陈家沟硫铁矿酸性涌水废弃矿硐封堵治理示范工程(一期),探索注浆封堵新材料与“以废治废”封堵技术,开展封堵效果的跟踪监测与评估;并先后在白河县、紫阳县等地实施废渣新材料改性后回填废弃矿硐和封堵回填技术应用推广,对示范工程治理投入和效益进行技术验证评价,为后续治理提供了可靠的治理数据和先行经验。 二、多方争取资金,保障顺利推进治理任务 (一)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工作思路,对照我市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废渣整治时序,结合中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积极指导县区申报项目争取资金。2021年以来,谋划储备项目34个,争取到位专项资金6.8亿元,实施项目26个。白石河硫铁矿区完成8个矿点治理,剩余6处矿点已部开工,封堵矿硐106个,安全处置废渣51.4万立方米,生态修复3.6万平方米,治理区域铁、锰浓度分别下降99.66%、16.79%,“磺水”缩短近20公里;蒿坪河流域目前已建成4个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和2个酸性废水应急试验工程,治理废渣15.1万方,封堵矿硐36个,蒿坪河入汉江水质稳定达标。 (二)夯实企业治理责任。根据《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明确了安康市17个优先治理区,概算总投资32.77亿元。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治理原则,属于企业事权的治理工作由企业筹资治理,经细化分解和核算,将企业投资治理12.74亿元全部明确到具体的治理企业,明确治理要求和治理时限,确保按期完成治理工作。 (三)加大EOD试点项目开发力度。按照“区域治理+开发”和“吃干榨净”的治理思路,探索开展“变废为宝”的综合治理思路,指导旬阳市依据地域优势和汞铅等重金属污染等历史遗留问题的特殊性关联,以矿区环境治理改善为核心,实施南水北调中线涵养区(汉江流域旬阳段及主要支流)流域环境整治及提升工程、汞铅等建设矿区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以及尧柏水泥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开发、拐枣(长寿果)精深加工产业链、中华太极城文旅康养产业链等关联产业开发项目,按照安康全域生态旅游康养福地的发展路径,紧扣汉江水质保护工作重点,推动落实生态环保与产业发展融合,实现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切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执法检查,不断提升矿山科学监管 (一)源头把控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安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对全市51个石煤矿山开展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按照存在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对矿山开采行为进行了评估,经评估,35家石煤矿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40座,从制度上强化矿权管理,从源头上淘汰落后产能矿山,禁止污染破坏严重矿种开发,避免出现新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 (二)常态化开展矿山领域执法监管。今年以来,我局以工矿企业、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地、尾矿库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排查、统筹开展各类执法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余人次,检查矿山企业160余家次,办理涉矿山生态环境类行政处罚案件14件,罚款71.03万元。同时对2022年全市采石采矿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未整改完成的3个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及时督办,进一步加强问题研判,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销号。 (三)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索赔。为了解决矿山开采“企业受益、环境受损、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境,积极探索从法律途径追究矿山开采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将矿山开采权益和生态恢复治理责任同步,启动了紫阳县明华煤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汉阴县金源有限公司八庙沟金矿和盛鑫矿业有限公司范家沟金矿赔偿案件开展索赔工作。其中紫阳县明华煤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经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决,对我市提出的四项诉请合计20579.43万元,判决支持紫阳县明华煤矿赔偿支付生态修复费用、土壤损失费用、地下水应急处置费用及鉴定评估调查等编制费用19980.95万元。汉阴县金源有限公司八庙沟金矿和盛鑫矿业有限公司范家沟金矿赔偿案件,已进入磋商阶段,正在落实整改中。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贵委的建议,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我局在工作机制、资金投入、信息共享等方面与市级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全力做好我市矿山生态修复。 再次感谢贵委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