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将汉滨区流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纳入中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的建议 |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向诗兵 | 签发日期 | 2024-08-09 08:59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08:59 | 类别 | |
正文 |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 年)》规定,对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内的国家公园、重要江河源头区域等重要生态空间,引导性支持实施流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汉滨区属全市唯一一个被列入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中的重点开发区域,不能申报流域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同时,汉滨区也是典型的农业大区,地域辽阔、河流密布,农业人口占比超60%,随着移民搬迁安置社区建设以来,人口大量聚集在一起,区域内镇村污水产生量急剧增加,流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突出,水污染治理任务繁重艰巨。
建 议: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与省相关部门沟通,推动省级层面在流域污水收集处理项目申报过程中给予汉滨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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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徐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汉滨区流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纳入中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的建议》(〔2024年〕第218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流域污水收集治理 安康市地处汉江流域水源涵养地,肩负着“一江清水永续北上”的使命责任,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意义重大。汉滨区是安康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信息中心,居汉江上游安康市腹地,汉江干流穿境而过,月河、蒿坪河、吉河、黄洋河等多条河流汇入汉江,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要求汉滨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指导和支持汉滨分局加强与区住建、农业部门沟通联系,多方筹措资金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建成一大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汉滨区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站)11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高,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今年以来,汉滨区辖区内流域监测断面水质稳定向好,达到考核指标。 二、持续加强资金项目申报实施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根据中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县区可以通过谋划申报项目,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资金两种类型资金支持。一是申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涉及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可以申报水污染防治项目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按照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对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内的国家公园、重要江河源头区域等重要生态空间,引导性支持实施流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汉滨区被列入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中的重点开发区域,故不能申报流域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按照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要求,支持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汉滨区通过可以谋划申报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争取中央农环资金。二是申报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参照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2024年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每年8月份省生态环境厅会印发相关文件通知)。汉滨区可以谋划编制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按程序逐级审核推送入库,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近年来,我局认真指导汉滨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吃透中省项目申报政策精神,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以来,我局指导汉滨分局争取到位中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8481.8万元,其中6680万元用于水污染防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积极组织申报水污染防治类和农环类项目,目前通过审查进入中省储备库的项目共4个,其中,涉及污水收集处理项目进入中央库项目1个、省级库项目1个,拟申请专项资金7630万元;2024年3月申报的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2个正在审核中,其中,汉滨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拟申请专项资金970万元。 三、下一步打算 市生态环境局将主动向省级层面汇报衔接,协调省级对汉滨区已进入中省储备库的项目早日下达资金计划,推进项目早日落地实施,推动解决项目区域内环境问题。同时,督促和指导汉滨区加强政策学习研究,加强辖区流域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现状调研,针对问题突出的重点村庄,提前谋划编制项目,做实做细项目前期,提高项目质量和成熟度,推送更多项目进入中省储备库,为下一步争取资金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