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23年度生态环境有关指标完成情况。结果显示,2023年度我市实施减排项目56个,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981吨、氨氮122吨、挥发性有机物230吨、氮氧化物426吨,超额完成省下达年度任务。
2023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细化减排任务分工,以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
一、夯实任务基础,筑牢污染减排保障。制定印发《安康市202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将指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减排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定期调度重大减排工程项目计划和进度,不断压实减排责任,做到工作有安排、任务有分解、责任有落实、目标有考核,确保污染物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二、紧盯重点领域,强化污染减排力度。 2023年,我市梳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56个,及时跟进调度,确保减排项目有效落地。不断加快中心城市及县(市、区)水环境PPP项目建设,全市累计投资约3.68亿元建设集中式水污染治理设施。淘汰关闭砖厂5家,完成旬阳尧柏水泥超低排放重大工程改造项目,因地制宜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中心城市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0辆、末端配送新能源汽车14辆,全市公共领域电动车共有1185辆,累计淘汰注销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630辆。累计完成344张排污许可证质量和48家排污单位年度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排污单位年度和季度执行报告提交率均达到100%。
三、强化沟通对接,提高污染减排量认定通过率。紧密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全面梳理产业结构升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等污染治理项目,深入挖掘减排潜力,做到减排项目应报尽报、减排量应算尽算。结合《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文件要求,强化与省厅衔接汇报,以高质量减排项目确保减排量得到国家认定。
下一步,我市将锚定污染减排目标不动摇,继续深挖污染减排潜力,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力度,深入推进总量减排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助力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