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环境统计工作受到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肯定

发布时间:2024-04-02 15:34 来源:污防科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全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完成情况,对我市环境统计工作给予肯定,“安康重视程度高,组织协调有力,工作成效总体较好”。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环境统计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中省统计工作要求,充分认识生态环境统计在环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顺利完成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各项源的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和报送等工作。2023年,国家审核反馈全省数据不合格企业444家,我市仅占4家,数据审核质量位居全省第一。
       一是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市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科室、落实专人统筹做好全市环境统计工作,夯实各县(市、区)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组织开展好排放源统计年报和季报填报、审核及报送工作,确保数据合理、准确、完整。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有环境统计业务人员15名,环保专网等办公设施全部配齐。为确保工作实效,市局把环境统计工作纳入对各分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时加强对企业生态环境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环境统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数据填报水平和质量。
       三是严格数据审核,防范弄虚作假。市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分局加大对数据的核查抽查力度,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相关统计数据科学准确,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

       四是依法开展统计,强化数据运用。市局组织各分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工作纪律要求。充分发挥环境统计数据的运用服务功效,将有关环境统计数据提供给各有关部门用以编写安康市年度监测质量报告、全市统计年鉴、各项环保规划计划、“三线一单”及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等方面,为建设美丽安康提供基础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