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生态环境局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康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系统推进未来两年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重要指示精神,具体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明确了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并立足我市实际,以“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为着力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要求到2025年,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
《实施方案》共10章21项51条。主要围绕加强声环境质量监管,严格噪声源头管控,强化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完善法规标准建设、强化科技教育,提升监测能力建设,严格监督执法等方面重点任务,提出41条具体措施。同时,从落实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引导全民共治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各部门噪声污染防治具体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实施方案》是我市2024-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进方案落实,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落实治污责任,稳步提高治理水平,逐步解决噪声污染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