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贯彻中、省关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要求,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更新工作会议,各分局以及有关科室、局属单位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解读了《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各与会人员对名录中拟删除及新增企业进行讨论,结合我市实际应纳尽纳,共确定全市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93家,其中涉及水环境24家,大气环境38家,土壤环境20家,地下水环境7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19家,名单目前已向社会公众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