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持续改善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石泉县统筹“源头管控、专项整治、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宣传引导+网格管理+巡查执法”,做实做细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宣传引导,营造禁燃禁放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志愿者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利用电子屏循环展播、宣传车巡回、微信群转发、倡议书张贴、告知书发放等方式,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理念,引导广大居民不违规销售、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开展以禁放为主题的“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学生监督家长摒弃陋习,积极劝阻亲朋好友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网格管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落实宣传和劝导责任入网进格,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纳入共驻共建范畴,组织95个机关单位行业系统党组织的党员干部深入社区,紧盯重点时段在网格内开展巡查排查,对发现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报告执法机关,做到迅速反应、快速出击。二是除夕当天,在县城禁放区内设置9个禁燃禁放值守卡口,将公园广场、居民小区等划分为19个网格,实行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包抓,分片区落实责任,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及现场劝导工作。 巡查执法,坚决管住“第一挂炮”。提前上手,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紧盯重点商户、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高密度、高频次开展巡查执法,对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一时间出警执法,第一时间处罚到位,第一时间公开曝光到位,形成震慑。春节假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查收小烟花爆竹52件,教育劝阻63人。 据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联网管理平台数据显示:除夕及大年初一,石泉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于周边地区,截至2月20日,全县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同比增加3天,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局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