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申东昕)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省以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推动排污许可改革走深走实,连续3年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问题企业发现率从2021年的37.12%下降至2023年的14.37%,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取得成效。截至目前,我省已有58180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其中,发证企业7215家、登记管理企业50965家。
我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工业固废、噪声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确保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动态全覆盖。
我省开展西安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排放限值、宝鸡市监测执法与排污许可联动、咸阳市“审计式”监管深化及砖瓦行业排污行为规范和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等国家级试点工作,有效构建了环境影响评价、要素管理、许可管理、执法监管、监测监管等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打造一批排污许可管理科学规范、影响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
我省定期编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析和秋冬季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等报告,制作关中地区“固定源分布图”“污染物排放图”,按照各行业排污情况对重点管控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点对点分析,为我省开展关中地区大气治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