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
根据内部机构职责调整情况,对《局机关内部机构职责清单》作相应调整,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3日
办公室:承担局党组、局务会日常性、常规性工作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拟订机关工作制度;牵头起草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材料;牵头承办综合性会议,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记录,机关公文收发、印制、拟办,机关档案、有关印章管理、机要保密、政务督查、“两案”办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租车管理、机关接待、后勤服务保障、机关节能、机关安全(消防)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接厅办公室、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等部门;联系旬阳分局。
人事教育科:承担局党组加强政治建设、领导全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等方面的具体实施责任。负责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配合保障、政风行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环保体制改革、干部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干部培训(生态环境大讲堂)、劳动工资、奖金分配、人事档案管理、老干部工作、双拥、优抚、反传销、反诈骗、内部考核、表彰奖励 、党组会议记录(纪要)。负责市级各项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机关、市域社会治理及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健康安康等)、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工作,帮联社区的创文工作,机关内部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接厅人事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创文指挥部(创文办)、统战部、政法委(平安办)、市国安办、编办、老干部局、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安全办)、市卫健委、爱卫会等部门;联系岚皋分局。
法制环评科: 负责环境影响评价、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建设服务保障、生态环保项目管理、环保产业、清洁生产、科技标准、对外合作交流,政府法制、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生态环境邻避问题及社会风险防控、生态损害赔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矿山及小水电整治,经责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诚信建设、深化改革(“放管服”)、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支援高铁建设、文物保护、民生项目等工作。负责市区域生态空间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损害赔偿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接厅法规处、环评处、科财处,市深改办、市发改委、审计局、司法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等部门;联系紫阳分局。
污染防治科:负责牵头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年度计划、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总结及评估、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工作,牵头修订县区、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负责排污许可、减污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环境监测、环境统计(污普)、环境质量报告、质量强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负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污染减排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接厅综合处、排污许可处、监测处,市考核办、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系平利、镇坪分局。
自然生态科:负责自然保护地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明示范(“两山”基地)创建、“林长制”、环保设施开放、环保宣传、新闻发布工作。牵头落实市局秦岭巴山生态保护、生态振兴、乡村振兴联建帮扶工作任务,负责市生态振兴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接厅生态处、宣教处(中心),市委宣传部、市秦岭办、林业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系石泉、宁陕分局。
大气环境科: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恶臭、机动车尾气、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治霾办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局包联企业、农业园区、茶园帮扶、运输物流、道路交通安全等中心工作任务。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接省大气办,市公安局、工信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气象局等部门;联系汉滨、高新分局。
水环境科:负责全市水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配合水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牵头负责局“河湖长制”、节水城市创建、防汛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接厅水环境处、应急处,市水利局(防汛办)等部门;联系汉阴、恒口分局。
土壤环境科: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控、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富硒产业、粮食安全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接厅土壤处、固体处,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人居办等部门;联系白河分局。
环保督察整改科:负责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专项督察交办有关市生态环境局整改的工作任务。负责市蒿坪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基层党建,抓好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领导局直属单位党支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接驻厅纪检组、厅机关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纪工委,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联系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系和协调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专项督察配合保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负责有关案件线索移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接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省环保督察办,联系省生态环境厅第四专员办和驻安康督察局。
市蒿坪河流域污染治理专班办公室:负责市蒿坪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白石河硫铁矿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白石河硫铁矿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接省硫铁矿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等行政许可、污染防治及安全监督管理,垃圾分类、食品安全、消费“打假”、反恐怖、禁毒等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接厅固体处、辐射处,市卫健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市环境执法支队、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处置中心、市环境监测站分别按照各自“三定方案”履职尽责,对接省厅有关处室和单位。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由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处置中心负责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局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管理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