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22年度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情况,安康市荣获优秀等次,这是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022年以来,我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创新启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行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每两周集中调度一次,曝光通报问题,压茬交办整改,强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环境指标名列前茅
(一)空气质量指标再创佳绩。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7天,同比增加4天,优良率95%,取得历史性突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连续3年进入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一。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2年全市地表水达到或优于Ш类水体比例100%,无劣Ⅴ类水体。12个国控断面水质均为优良,汉江出陕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Ⅱ类标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3.3358,平均改善指数3.31%,排名全省“双第一”。
(三)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22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2%以上,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二、重点工作全面推进
(一)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紧紧围绕蓝天保卫战工作重点,全力打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组合拳。全年累计开展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检查871 次,依法查处渣土车3222台(次),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140次,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399台,检查餐饮单位10488户(次),抽检散煤55批次,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7起,成功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150余起。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全市公交车、出租汽车清洁能源类车辆占比分别达到74%、96.55%;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58个,示范点12个,秸秆综合利用率91.55%,同比增加1.25%;坚持环卫保洁“522”作业法,实现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全天候、常态化,中心城市道路机扫率达90%。
(二)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2022年,开展计划用水全覆盖管理,下达用水计划198个,7个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实现在线计量,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75个,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11个,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2020年的0.596提高到2022年的0.601。探索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四长治河”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拆解各类采砂船114艘,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行为74起,创建省级示范河流3条。全市建成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11座,垃圾处理(填埋)场10座,全年共处理生活污水5634万立方米、生活垃圾45.55万吨。在汉江干流两侧现状岸线2公里范围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完成无人机航测面积493平方公里,非重点区域(卫星遥感)面积993平方公里,排污口解析面积1486平方公里。
(三)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积极推广种植结构调整、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增施有机肥等中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严格落实重度污染耕地退耕还林管控措施。在汉滨、紫阳等县区开展重金属低积累品种筛选和镉积累研究实验,探索适宜本市的安全利用技术,完成省级耕地土壤环境监测任务24个,开展污染耕地农产品加密监测500个。建立生态环境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信息共享、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召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会议22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重点建设用地共计24块,全部按要求完成调查评审工作,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四)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治理。截至2022年年底,白石河硫铁矿污染治理一、二期应急试验工程稳定运行,大桥村废石中转站建成投用,作为控制性工程的桂花村硫铁矿二工区废石贮存场提前1个月开始贮渣,里端沟片区治理全面完成,累计封堵矿洞64个,清运废渣19.4万立方米,生态覆绿修复2.6万平方米,工作成效得到生态环境部肯定。蒿坪河流域堰沟河、大堰沟等4个重金属污染治理续建工程和线麻沟、陈家沟2个酸性废水应急试验工程建成投用,稳定运行,Ⅱ类水质断面由2022 年初的8个增加到14个,入汉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五)全面推进秦岭生态保护。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130公顷,对秦岭区域156个矿山建立综合台账,35座尾矿库已有28座通过治理设计审查,7座已进行治理设计。开展旅游景区内违规建筑物专项整治,排查涉秦岭区域A级旅游景区22家、农家乐310家,对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完成省秦岭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反馈疑似问题图斑现地核查1019个,确认问题98个,已整改91个。严厉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共侦办非法狩猎、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打击质效位居全省前列。成立市秦岭区域水电站整治工作专班,按照“一站一策、能退尽退”要求,拆除小水电站47座,退出小水电站20座,整改小水电站16座,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对全市现有农村149座小水电站全部接入监管平台监管。
(六)全面推进环境应急管理。编制完成《安康市汉江流域重点河流环境应急“南阳实践”项目实施方案》,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73次。积极争取世界银行贷款用于汉江(安康段)水环境系统风险监测管理项目,建设完成1060平方米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平台以及400平方米的陕南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环境应急物资30余类。不断强化舆情处置,全年受理负面舆情50件,处置率100%,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898件,处理率100%。
(七)全面推进环境隐患化解。积极发挥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处置中心平台作用,全年累计通过南水北调应急指挥中心平台转办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异常情况18件,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721件。组织开展全市采石采矿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核查企业矿权572个,发现问题372个,完成整改202个,对全市51个石煤矿山开展环境影响评估。持续加强危化品车辆道路运输安全管控,积极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危化品企业423家,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658条。不断强化防火、防灾减灾宣传,共举办主题宣传670余场次,制作播放公益广告3期,积极推进林草火灾阻隔系统建设,累计建成工程阻隔带4500余公里。2022年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八)全面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实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试点,加快推进“生态资源公司”实体化、专业化、规范化运营,加快“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双储林场”等项目实施。岚皋县荣获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镇坪县入围全省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宁陕县“生态赋能乡村振兴”案例入选全省乡村生态振兴典型案例,向全国推介;朱先萍、粟立荣获全国最美生态环境志愿者称号;江南再生水厂荣获全省优秀环保设施开放单位。
(九)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满意度。确定了“水环境质量勇争第一、空气环境质量勇争第一、减污降碳指标勇争第一、生态文明创建再求突破”四项高标准目标任务,坚持每两周一调度,全年累计召开调度会议13次,通报曝光问题253个,整改完成240个,持续整改13个。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满意度调查工作,其中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满意度调查、公众对市容环境卫生满意度调查各2次,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调查、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调查、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调查各1次,共涉及调查样本8800余个。2022年度全市生态环境满意率94.61%,排名全省第一。
三、污染防治持续深化
下一步,安康市将坚定不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扛起“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青山绿水在安康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绽放时代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