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来安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复审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20 15:49 来源:大气科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10月18日至19日,省生态环境厅专家组一行8人来安康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复审工作,召开了复审工作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及大气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参会。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汇报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自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省专家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审查了评估资料、讨论了声功能规划区划定情况、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专家组对我市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工作给予了肯定,带队组长省生态环境厅三级调研员邓宴郦对后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强调了明确噪声污染职责、自动监测点位选址等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精准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的重要保障,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支撑,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复审反馈的问题,将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按期整改到位,完善声环境功能区划定,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