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平利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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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 目 概 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平利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 |
平利县黄洋河和坝河流域 |
平利县水利局 |
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平利县黄洋河和坝河流域,主要涉及平利县老县镇、大贵镇、西河镇、城关镇、长安镇。建设内容主要为治理河道总长度为30.6km,其中:老县镇段从上游东河北河至下游凤桥村,综合治理河长13.8km;大贵镇段从上游嘉峪寺村至下游出镇区,综合治理河长4.2km;西河镇段起点为西河镇区上游大湾村,终点至西河镇区下游黄土梁综合治理河长1.8km;琵琶岛片区治理支流凉水沟,并治理坝河干流金华村、龙古村防洪堤,综合治理河长2.7km;长安河水系从上游千佛洞村至下游连仙河,综合治理河长8.1km。配套建设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及临时堆料场等。项目总投资245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4.24万元,占总投资的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