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加大白色污染宣传力度,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提案(第371) |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王志洲 | 签发日期 | 2023-07-03 10:25 | 发布日期 | 2023-08-08 17:07 | 类别 | |
正文 |
案由:随着安康市经济持续深入发展和我市已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但是也纯在严重的白色污染。尽管政府也大力开展了治理白色污染的宣传活动,并在超市实施了超市塑料袋收费措施,号召市民使用环保收纳袋,但收效甚微,特别是小饭摊、小卖部农贸市场与各食品店、饭摊、外卖等,依然若无其事地在提供一次性塑料饭盒、塑料袋,而安康作为陕西的后花园,十大宜居城市之一,更是一江清水送北京的水源源头地,环境生态的保护,白色塑料垃圾的治理更加是重中之重。白色污染物造成的公害已有目共睹,我国2020新版限塑令的出台,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建议和方法:
1.借助安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步伐,加大宣传引导,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开展公益广告、志愿者入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展板、门头、显示屏等醒目位置宣传“减少白色污染,把环保带回家”的口号。
2.明令禁止生产这类服务于食品行业的普通塑料袋或饭盒小企业,一旦发现一些小作坊或非法生产就予以严厉的经济制裁或取缔。严格把控批发市场不合格塑料制品的进入,把白色污染遏制在源头上。
3.在超市、商场、药店、书店、广场、乡村农贸市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提供使用可降解、可分解、可降解环保布袋(如无纺布环保袋)纸袋和可降解塑料制品。既能节约资源重复使用,又能回收利用,利国利民。
4.政府加大对污染源替代环保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政策倾斜新型环保包装产业,从科研,生产经营、人才引进、融资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使其发展不断壮大,同时产业规模和品种不断升级创新,促进新型环保包装企业健康发展。
5.建议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超市、商场、药店、书店等公共领域严格执行我国2020新版限塑令的出台,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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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尹正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白色污染宣传力度,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提案》(第3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将制定“白色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列为重点改革任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由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对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出部署。2020年8月陕西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陕西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对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之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结合相关政策文件,由市发改委联合我局印发了《安康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安发改环资〔2020〕518号),明确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夯实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为了扎实推进《方案》的实施,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安康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发改环资[2020]547号),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 按照《方案》和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做好源头管控,一是严格审批塑料制品制造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于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纳入禁塑范围的塑料制品制造类建设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从源头上堵住禁塑产品的生产。二是加强对废旧塑料回收、利用再生过程的环境监管,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超标排污、“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三是组织开展塑料生产企业摸排。经认真排查,全市无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情况。 为持续推进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我局向全市涉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任务的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等12个职能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自查核实工作的函》,督促其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同时,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排查,聚焦重点区域、行业、企业及关键环节,查找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行业监管,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2022年,由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按月报送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安发改环资〔2022〕121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于每月15日前以报送上月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治理塑料污染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继而增强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同时,不断推进资源化利用,督促指导高新区投资约1亿元,建设中心城区垃圾分类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包括厨余垃圾处理、大件垃圾拆分和可回收物分拣等内容。目前,该项目一期已经建成,基本满足中心城区可回收垃圾分类处置要求,有效提升塑料废弃物等生活垃圾的处置率和综合再利用率。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白色污染宣传力度,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提案”我局将按照中、省关于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发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加强监管和督导,因地制宜,规范管理,把“白色污染”防治工作做细做实。一是深刻理解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做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全民参与;二是加强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环境防治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改变不合理的消费方式,从摒弃一根塑料吸管、一个塑料袋开始,逐渐养成绿色消费新习惯,减少白色污染,积极宣传推广使用可降解、可分解、可溶解、可重复使用环保包装产品,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一起为改善生活环境做努力,一起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最后,感谢您对安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刘媚 电话:3291200 15309158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