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

发布时间:2023-05-29 14:59 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相关要求,经征求各县(市区)意见,拟对全市121家企业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其中汉滨区23家,汉阴县25家,石泉县7家,宁陕县5家,平利县2家,岚皋县11家,旬阳县4家,白河县26家,镇坪县2家,紫阳县8家,高新区7家,恒口示范区1家。现将拟实施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期限: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 

联系人:周高晶

举报电话和信箱: 8883683     572776914@qq.com 

附件:2023年安康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