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10月21日以环评告知承诺制方式批复了《汉阴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25万头生猪生态循环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双乳镇江河繁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为(安环函〔2021〕280号)。2023年3月31日,汉阴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撤销汉阴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25万头生猪生态循环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双乳镇江河繁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申请书》(东希汉畜文〔2023〕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关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的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汉阴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25万头生猪生态循环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双乳镇江河繁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安环函〔2021〕280号)予以撤销,公告作废。
自公告之日起,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即行作废。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9日
原批复(PDF):汉阴东方新希望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