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康市净土保卫战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索引号 | szfgzbmssthjj/2023-0039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0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年05月11日10时56分 |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持续巩固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一是排查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逐步消除存量。二是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重点污染物排放。四、涉及范围
全市13个县(市、区):汉滨区、旬阳市、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白河县、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五、执行标准
1.有关法律法规六、关键词诠释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确定纳入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单位。七、新旧政策差异
方案增加大气重点排污单位中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管内容,强化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的信用管理,优化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