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康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szfgzbmssthjj/2023-0037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5月11日10时42分
   一、政策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22〕8号)和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2年,持续巩固“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完成省下达优良天数比率、PM2.5平均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等大气环境指标目标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重点,着力打好三场攻坚战。一是全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体系,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二是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精细管理,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顿和原辅材料达标情况检查,推进油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管控。加快推进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加强夏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三是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辆清洁化推进,健全重点企业用车管理制度,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
  (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保障专项行动。一是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二是开展传统产业聚集区综合整治,通过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三)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一是对标《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查漏补缺,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在重点行业实施低效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工程。二是以中央环保督察公布的典型案例和反馈问题为切入点,开展砖瓦窑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淘汰取缔、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布局、提升砖瓦窑行业治理水平。
  (四)实施重点行业升级提标专项行动。一是推动水泥行业实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二是推进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差异化管控机制。
  (五)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排查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开展整治。二是全面排查、梳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对无法稳定达标的,加快推进升级改造。
  (六)推进清洁能源优化保障专项行动。一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持续加大天然气入户安装力度。推动油品质量升级。二是加大巡查排查力度,防止散煤散烧问题“死灰复燃”。三是加快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散煤替代。四是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七)推进运输结构优化保障专项行动。一是积极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三是持续开展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和燃气汽车淘汰工作,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四是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
  (八)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不符合第三阶段和在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限值机械严禁在控制区内使用。二是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执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九)推进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一是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执法,对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加大渣土车密闭化改装改造检查力度,依法从严处罚带泥上路、“跑冒滴漏”等违法行为。三是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四是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粉粒类物料堆放场以及大型煤炭和矿石物料堆场,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
  (十)实施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全面推进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持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二是实行秸秆全年全域禁烧。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禁烧专项巡查,严查重处违规焚烧秸秆行为。三是组织开展全市餐饮油烟治理“回头看”工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规范餐饮油烟治理。四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减少氨挥发排放。五是综合治理恶臭污染,化工、制药、工业涂装等行业结合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开展综合治理,塑料、食品加工等行业强化恶臭气体收集和治理,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等加大密闭收集力度,因地制宜采取脱臭措施。
  (十一)加强重点时段专项整治。一是鼓励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实行生产调控、错时错峰生产,引导建筑墙体涂装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错时作业。二是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十二)开展监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和群众信访问题,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绩效评级企业核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定期通报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三是开展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工作。四是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防“死灰复燃”。五是加强生产、销售的成品油以及散煤经销点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区域内销售的成品油和散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六是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加大对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检查处罚力度。

     四、涉及范围

  全市13个县(市、区):汉滨区、旬阳市、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白河县、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

      五、执行标准

  1.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上级政策文件
  《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

      六、关键词诠释

  挥发性有机物(VOC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裸露黄土)百分之百覆盖、土方开挖百分之百湿法作业、路面百分之百硬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清洗、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 

    七、新旧政策差异

  方案新提出了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新增了传统产业聚集区和砖瓦窑综合整治、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顿、油品质量升级、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等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