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我市116家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其中涉及水环境35家,大气环境46家,土壤环境19家,地下水环境7家,环境风险监管重点单位25家(详见附件)。现将116家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安康市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pdf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