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执法函【2022】11号)要求,经筛查确定全市81家企业为本行政区域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其中56家重点排污单位,3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前期已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意见,公示期满后公众无意见,现按要求正式进行公布,详细名单见附件。
附件:安康市2023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最終版)81家.xlsx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