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确定了2023年度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经筛查,2023年我市共有环境监管重点单位115家,其中包含4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需剔除34家企业不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因长期停产已关闭24家,不符合水、大气、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所列条件10家),没有因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上市企业及发债企业,实际符合披露要求的企业81家,现进行公示,接受公众查询监督。公示期自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止。
联系人:余思思 联系电话:0915-8883683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