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召开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4-11 14:58 来源:水质环境科 熊苗 李婷

 4月10日,安康市召开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水处一级调研员康兰军就中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方案进行解读,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副总队长王钧就入河排污口人工徒步排查有关内容和要求进行讲授,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公司遥感中心主任刘鑫就入河排污口排查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讲解,现场解答县区在排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张鹏通报了全市汉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全域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成玉主持并讲话。


会议强调,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也是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治本之策。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安康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一年消除城市(县城)建成区污水直排、两年内消除集镇污水直排、三年内消除农村污水直排”目标要求,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全社会力量,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一要提高站位抓整治。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政治要求,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的硬性任务,确保实现安康水环境全省“当冠军、保第一”的高度,充分认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列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人力物力财力,抓实抓细抓好。二要深入领会抓整治。深入学习中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明确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管等各项工作。三要聚焦重点抓整治。要按照“站在水里看岸上”“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要方式、精准监测、系统治理,确保有口皆查清、有污皆封堵、有水皆达标。四要压实责任抓整治。各级政府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辖区负责职责,围绕“改善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的目标,组建工作专班、预算专门经费、制定详实方案,明确排查整治任务、责任、标准和时限要求,科学系统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排查整治任务。

市河长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业务负责人,各县(市、区)环委办主任、河长办主任、生态环境分局分管业务负责人、执法人员及技术单位参加了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