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水环境保护 绘就精美安康画卷

发布时间:2023-01-29 10:00 来源:水质科 熊苗

初春时节的汉江河畔,绿树掩映,流水潺潺,鱼儿在水中央欢快游玩,两岸休闲走廊蜿蜒绵长,绘就出“水清岸绿 鱼翔浅底 人水和谐”精美画卷。

这是安康市突出“生态治水”理念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安康市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以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为重点,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一个个水环境重点难点问题迎刃而解,一条条生态河流静如处子,动如脱兔。

2017年以来,安康市城市水质指数连续排名全省前列,尤其2022年,安康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3.3358,平均改善指数3.31%,排名全省“双第一”,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取得历史性突破。

“三项体系”护航水环境保护

建立顶层设计领导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市长王浩每两周亲自出席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调度会议,扛牢压实“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责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好成效,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标升级。全年累计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调度会15次,制作暗访片14期,通报曝光问题253个,整改完成231个,正在整改22个,整改率91%。

建立严督实考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度,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优化调整考核内容、分值设置,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纳入重点督办和狠抓落实重点内容。印发《安康市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工作问效问责办法》(试行),对各级各部门在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工作成效不明显,影响全市工作大局等12种情形予以问责,目前已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1个。

建立严密法治监督体系。为加强我省境内汉江上游水质协同保护,安康、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两市汉江水质保护协同立法,与汉中市共同修订形成《安康市/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三个确保”保障水环境质量

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每月对中心城区2个市级水源地、每季度对19个县级和14个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并开展日常巡查;每年对中心城区马坡岭及许家台、黄石滩水库2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进行评估。

确保国省控水质断面达标。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湖库漂浮物打捞、河道清理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和瀛湖坝前等 12 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一断一策”达标方案并组织实施,要求各县区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湖库漂浮物、河道污染物、排污口管控等问题,组织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清理和日常管护责任,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全市3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现场,对周边环境开展暗访检查,逐县区召开压力传导会13次,现场交办问题23个,督促相关县区及时整改。全年累计出动打捞人员4150余人次,船械601艘次,打捞各类漂浮物约1045吨,清理河道12.1万余米。

确保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制定印发《汉江流域安康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市级工作专班,在汉江干流两侧现状岸线各延伸2公里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无人机巡查及图像解析,正在开展人工徒步现场排查,计划2023年底前完成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

“三个强化”筑牢水环境安全屏障

强化执法监管。按照“坚持最严格标准、落实最严格措施、实施最严格监管、执行最严格问责”要求,强化中心城市重点涉水企业和入汉江排污口明察暗访,开展排污许可证监管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医疗机构、化工、危化品生产使用单位、黄姜皂素、医药制造、规模化养殖及其他沿江沿河的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建立生态环境与公检法部门联合执法办案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依法治水护水高压态势。2022年共出动1260余人次,检查医疗机构50余家,办理涉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件、罚款50万元。 

强化水质监测每月对汉江干流及主要支流38个国控、省控、市控监测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分析预警变化情况;每半年对11条市级河长责任河流水质变化情况进行通报,相关情况在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布,2022年共印发水质快报14期,让人民群众放心饮水。

强化应急预警。投资1200万元建设完成1060平方米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平台以及400平方米的陕南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整合全市公安、水利、气象等部门信息数据,把境内主要河流、重点污染源单位及汉江断面水质实时监控情况纳入平台“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各部门统一调度、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实现精准管理、及时预警、快速调度、科学处置,成为保护南水北调汉江水源水质安全的环保“110”。2022年共转办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异常情况20件,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948件,其中涉水环境问题159件,环境舆情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