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一季度水环境管理工作的提醒函,提醒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水环境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醒函指出,根据历年水质监测数据趋势分析,一季度河流生态流量相对较少,水体自净功能降低,极易造成重度污染。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现场检查,加强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的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良好运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要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城镇、农村污水排放监管,杜绝污水直排,减少高浓度排污对河流水环境的影响;要进一步加强重点涉水单位的执法监管力度,加密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废水等违法行为,确保辖区水环境安全;要密切关注辖区国省市控监测断面水质变化情况,持续完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管理,加大断面和水源地巡查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及时进行督办整改,保障辖区一季度水环境起好步,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