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春节期间工矿企业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文件,组织开展全市工矿企业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春节期间工矿企业环保设施安全运行。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结合环境监管职责,夯实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督促提醒企业在春节放假前对环保设施开展排查检查,及时整治整改风险隐患,杜绝环保设施“有人用、没人管”以及跑冒滴漏现象,守牢安全底线。
二是深入开展督导巡查。紧盯辖区“两厂(场)”、水泥化工、尾矿库、“两危”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和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对发现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立案查处,责令立即改正到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三是抓实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受理群众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和重大生态环境舆情的核实处理;对辖区工矿企业发生生态环境突发事件的,必须按照“五个第一时间”工作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得到稳妥处置。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强化常态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把每次环保执法检查作为一次环保普法宣传,检查环保制度落实兼顾安全生产要求,督导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细化事前防范措施,源头管控和化解环境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