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3月2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8月17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9月14日,安康市委、市政府印发《安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按照要求,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执行力,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标升级,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为安康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厚植生态底色。
《整改方案》明确了9个问题的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提出了3个方面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秦岭生态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责任落实情况负总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强化指标约束,严格落实《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细化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落实“四级河湖长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失职失责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
二是突出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捍卫生态环境“国之大者”。
要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规划,强化产业准入清单管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巩固提升“五乱”整治成果,全面完成秦岭区域勘界立标。认真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担负起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政治责任。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坚决落实“十年禁渔”“四清四无”要求(清船、清网、清江、清河,无渔船、无渔具、无渔网、无捕捞行为),紧盯12个国控和18个省控断面,持续推进“一断一策”精准治污,加强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三是坚定不移坚持生态优先,守正创新推动绿色循环发展提质增效。
要全面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坚持“环境问题从源头抓起”,在规划环节就最大限度降低环境影响,确保经济行为从一开始就运行在底线之上。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实施精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大力发展符合绿色循环发展要求,有一定科技含量、“亩均产值”“亩均效益”比较高的“链主”项目和补链、延链、强链项目,贯彻“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和“深化产业项目建设年”要求,落实市委“一号文件”各项措施,持续做好招大引强、培优育强。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加大企业环保设施监管,完善园区环保设施配套,以环保约束倒逼转型升级。紧扣“六大绿色工业”“五大特色农业”,聚焦富硒食品、文旅康养、秦巴医药等11个重点产业链,以“链长制”为抓手,发挥“链长”引导协调作用和“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创新绿色产业发展模式,加快提升发展层级,推动绿色循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抢抓省政府“支持陕南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机遇,积极跟进落地落实,通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建立核算体系和评估机制;加快探索符合安康市情的经营开发、保护补偿、实现保障机制;严把“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等关系,密切跟进碳市场陕西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参与林业碳汇市场交易工作。
同时,《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督察整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协调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指挥调度督察整改。二是强化督查督办,严肃责任追究。市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要紧盯督察反馈问题,加强跟踪问效。市考核办要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市纪委监委要配合省纪委监委对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深入核查,逐一厘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精准实施问责。对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依法实施问责追责。三是定期报送进度,认真开展验收。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和本单位的细化实施方案,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实施月调度。要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组织开展市级核查验收,采取“一事一验”的方式,严格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进行核查,确认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到。四是加强信息公开,营造舆论氛围。按照要求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方案、整改落实和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宣传联动机制,通过“一报一台一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