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安康市恒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26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邮箱:sxak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 理 日 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1 |
安康市恒河水库工程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 |
陕西安康恒河水库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
2022年9月9日 |
报告书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