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相关要求,经征求各县(市区)意见,拟对全市112家企业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其中汉滨区18家,汉阴县28家,石泉县10家,宁陕县5家,平利县2家,岚皋县9家,旬阳县4家,白河县19家,镇坪县2家,紫阳县8家,高新区7家。现将拟实施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期限: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王典根
举报电话和信箱: 8883680 4974526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