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平利县香河重晶石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12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邮箱:sxak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 理 日 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
1 |
平利县香河重晶石矿改扩建项目 |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广佛镇 |
平利县华美高矿业有限公司 |
中环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6月15日 |
报告书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