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督导排污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检查组于5月16日至5月21日对我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汉滨、汉阴、石泉、岚皋、白河等县区,通过查阅资料、对照排污许可证实地查看等方式,对10家排污单位执行排污许可证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抽查,对企业开展普法宣传,督导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下一步,我市将以省厅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市排污单位的执法监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持续开展证后执法抽查和帮扶指导,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不断规范我市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保障市域生态环境安全。